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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新的政策出台,农民进城摆摊,不再属于无证经营

    信息发布者:hc18979116805
    2017-08-24 20:16:36   转载
    农民以种地为生,农副产品是主要的经济收入。然而由于种种原因,农村的农产品销售渠道单一。辛辛苦苦种出来的农产品,面临着无人收的局面,或是面临着被压价的处境,一些农民会到城里出售,以便减轻农产品滞销带来的损失,以便增加一部分收入。

    然而很多农民或是无功而返,或是提心吊胆。因为农民进城出售农产品,并没有固定的摊位,只能在小区门口、路边等人员密集区域摆摊。这本是互惠互利的事,农民以高于收购商的价格卖出了农产品,城里人以相对便宜的价格买到了农产品。然而这违反了到了相关规定,影响到了城市容貌,再者也属于无证经营的行为。

    近期国家出台了《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》,其中明确规定,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场所和时间,销售农副产品、日常生活用品,或者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,不再属于无证无照经营。该项政策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。

    这一政策的出台,可谓是农民朋友的福音。农民朋友将不会再为农产品滞销而一筹莫展,也将不再会为进不进城销售而左右为难。这一政策的实施,或将带动农民致富,一大批农民或将因此而富起来。需要注意的是,农民进城摆摊销售农副产品、日常生活用品时,一定要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场所和时间进行了。毕竟城市运行是需要秩序的,公民在享受权利的同时也是要履行义务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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